我校召开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学院(部、中心)党政负责人座谈会-j9com

发布者:人事处发布时间:2018-12-20浏览次数:247

    20181218日下午13:30,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学院(部、中心)党政负责人座谈会在北苑1号楼800会议室召开。于莹副书记、唐红梅副校长、许铁峰副校长,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学生处、团委负责人,以及各学院(部、中心)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于莹副书记主持。

    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学生处、团委分别解读了《上海健康医学院专任教师聘期管理与年度考核实施细则(试行)(2019-2021)》(沪健医委〔201843号)文件内容;人事处布置了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第二阶段的工作内容,17个学院(部、中心)就本部门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,并提出了操作过程中的一些意见和建议。

根据各学院(部、中心)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进展情况的汇报,三位校领导分别进行了回应和分析。许铁峰副校长要求,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是学校党政重点工作,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推进,在工作实际中不断完善。有关第二课堂的工作量认定办法,期望能够在操作过程中仔细思考、认真研究、不断完善。

唐红梅副校长提了两点要求,一是潜心育人,坚持专任教师岗位分类原则。坚持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、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,坚持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基本要求就是潜心育人,教师要实事求是选择岗位类型,积极承担社会、学校、学院的教书育人、服务等工作,更好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;二是教学相长,提升专任教师综合素质。专任教师岗位分类鼓励教师教研结合,改变“重科研、轻教学”的传统观念,发掘教师自身潜质、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。

最后,于莹副书记希望,在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中处理好三层关系,即学校与学院的关系、教师主体与教学主体的关系、共性与个性的关系。面对学校的重大改革、重要工作,要因事而化、因时而进、因时而新,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与学校党委站在一起,落实学校部署,校院二级联动,对文件深研细读,稳步推进专任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下一阶段工作。(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学生处、团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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